2016年7月10日 星期日

100元的用途

前幾天,有一個懷孕約35周的產婦進到診間,要求做例行產檢。

我看了一下產婦,生面孔……再翻了一下媽媽手冊:才做了三次產檢(正常應該做到第六或七次產檢)
我問產婦:怎麼都沒有接受例行產檢?
產婦回答:因為我的月經周期不規則,工作又不穩定,所以"沒有時間產檢"……

花了一些時間照了超音波,因為接近足月(37周),胎兒的空間變得狹窄,檢查其實沒有想像中容易,檢查完畢,照往例又聽到這句:醫師,請問一切都正常嗎?

唉.....雖然不是第一次遇到這種場面,心裡還是默默嘆了一口氣"又來了!"
我回答: 體重發育是跟得上周數進度,細部構造能看得已經幫你看了,這個週數空間有限,能看清楚的東西不多,其他的,只能等生下來再說...
產婦說"喔!"顯然不以為然,不過也沒有多說什麼!
其實沒說出口的也許是: 最好生下來一切正常,否則醫師你就走著瞧!

國民健康署的產檢建議時程


依照國民健康署的孕婦產前檢查的建議,產前檢查總共補助十次,每一次的掛號費無論你到哪裡看診(無論是醫學中心或是六星級的婦產科專科醫院),一律100元(這個價錢在都會區可能連一個便當都買不到)。這些補助不敢說已完全足夠,是經濟艙的服務內容,不敢保證絕對安全,但還是至少有機會安全到達目的地!

相信很多認真聰明的準媽媽們已經知道產檢不能只靠經濟艙的服務,有能力負擔的話,商務艙,頭等艙的服務也會認真思考要不要購買(這些高價服務太繁瑣,不在本文討論內),畢竟現代人生的少,優生的觀念深植於心,大部分的人還是會慎重考慮!

產婦可以做到的事


在小鎮行醫多年,覺得許多人不夠關心自己的身體狀況,往往知道懷孕已經週數很大了,做個兩三次產檢就生下小孩,其實這樣的情況常常對大人及胎兒都有無法預期的風險,要知道,《優生保健法》規定人工流產應於妊娠24周內施行,當然屬醫療行為不在此限...但以現在醫療科技來說,早產28周以上存活率都很高了!問一句殘忍點:如果在懷孕30周左右才發現異常,到底要不要放棄寶寶?所以根據媽媽手冊的建議:高層次超音波檢查一般建議在20-24周進行(自費項目)

努力擠出一點時間,花個100元,享受一下政府的"德政"(當然對婦產科醫護人員不算是....),關心一下肚子裡的寶寶,應該是媽媽輕易可以做到的事!

如果媽媽都不關心自己和寶寶,誰又有義務和責任呢?


自然孔手術